欠款收账?

时间:2023-11-20 作者:深圳律师

收到欠款,收条中应写明欠款人和收款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欠款的原因;欠款的数额;收到欠款的时间、地点、数额;以及收款人的签名、盖章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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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份有效的欠款收据应当包括:
1、当事人身份信息。准确无误地写明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居住地址;
2、欠款和还款内容。写明欠款数额、欠款日期、还款数额、还款日期和还款方式;
3、双方签字盖章并注明日期,如果该收据页数较多,则应在每一张上签名并注明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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