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减资财产清单包括哪些资产?

时间:2024-03-08 作者:深圳律师

减资是股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额的行为。公司减资财产清单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其它资产或无形资产等。应在财产清单中列明这些资产的名称、数量及金额等。
公司减资的程序以及所需材料有:
股东大会作出减资的决议,并相应对章程进行修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同时,对于减资,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股东会决议,其内容大致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权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2、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新《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二款)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4、办理减资登记手续。自登记之日起,减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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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公司减资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1、公司减资时,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需要在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人接到通知或者公告后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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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1、公司减资时,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需要在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人接到通知或者公告后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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