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转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时间:2024-03-16 作者:深圳律师

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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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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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第一,如果病人受到客观医疗技术和条件的限制,的确有转诊的现实需要。第二,医院充分履行说明告知义务,经过患方知情与同意。第三,患者并非患有危急重等病症,并且符合转院的临床指征。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八十八条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二)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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