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问如何证明债务人不想还钱

时间:2024-03-23 作者:深圳律师

债务人欠钱不还起诉应该提供存才能合法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比如借贷合同、借条、欠条,以及还款期限届满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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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债务人一直欠款不还可有如下方法:
1、和平协商,达成还款协议。
2、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3、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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