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把我丑照发到网上我该如何维权?

时间:2024-04-04 作者:深圳律师

自己的照片未经同意被发布到网上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行为人停止该行为,删除照片并赔偿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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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被侵权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侵权人拒绝的话,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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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侵权,首先可以向发布侵权信息的网站反应,要求删除。随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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