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中还能使用吗?

时间:2024-04-26 作者:深圳律师

你好,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生效后就能确定无效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你好,结合具体的案情确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商标无效宣告中不能继续使用。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宣布无效的商标视为一开始就不存在,所以不能继续使用。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六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商标局的决定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裁定生效。
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本文链接: http://www.muchimen.com/769036.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廊坊律师 杭州婚姻律师网 江东律师 武汉江夏区律师 唐河县律师 银川律师 浙江知识产权律师 杭州权威法律顾问 杭州余杭区律师 重庆律师 成都律师 延边律师 南京律师 天津律师 临汾律师 辽阳律师 长春律师 武汉律师 江西律师 铜陵律师 长春律师 婺城律师 龙泉律师 西安未央区律师 洛阳律师 上饶律师 昆明律师 合肥律师 厦门律师 淄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