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4-05-02 作者:深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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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不当得利的条件:
1、存在不当得利。
2、给受损失方造成了损失。损失包括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财产利益应增加而没有增加。
3、得利人的得利无法律上的原因。具体包括:给付原因自始缺乏;给付原因嗣后不存在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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